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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的意见

  (二)深入开展保增长、保红线“双保行动”
  在保增长方面:全面完成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开展部分重点村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组织编制全县国土房管“十二五”规划。努力争取、合理安排用地指标,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于保障“五个石柱”建设和民生项目用地。凡符合产业政策、环保要求、节约集约用地标准的招商引资项目,确保按建设程序供应土地。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等政策,扩大用地指标流量。
  在保红线方面:严格执行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建设用地和耕地总量控制,规范农村土地管理。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共同责任考核体系,研究建立耕地保护基金。加强土地执法监管,扎实推进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按国家要求落实问责制。加快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2010年完成60%乡镇和 60%保护面积的划定。继续推进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计划补划基本农田1.5万亩。大力实施“造地工程”,强力推进整村国土整治试点项目,完成1个项目的试点工作。启动采煤沉陷区土地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制度,2010年计划补充耕地1.5万亩。
  (三)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1.健全土地供应调控机制。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科学有序供应城镇建设用地,促进转型升级行业和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将指标分解与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挂钩,与产业层次挂钩,提高转型升级企业用地在全部用地计划中的比例。
  2.完善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有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抑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3.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完善县、乡镇联动的土地供应与开发利用综合监管平台,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实时监控和核查。强化建设用地产出效益考核,提高园区投入产出强度。开展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土地。
  (四)加大房地产建设调控力度
  1.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量。加强土地供应调控,提高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按县上商品房建设任务适时适度供应土地,保障房地产用地。深化合同执行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和囤地、炒地行为,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和销售。规范发展住房二级市场,活跃住房租赁市场。
  2.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鼓励、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加大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的执行力度,严格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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