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环保局关于房山区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房政办发〔2011〕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区环保局关于《房山区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房山区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
(区环保局 二○一一年七月)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全区“十二五”污染物总量减排的关键之年。在“十一五”基础上,污染物总量减排污染指标调整为四项(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新增两项污染指标(水污染物氨氮和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为切实完成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圆满完成2011年度和“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二、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目标
按照《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本市2011年污染物减排计划的函》(京环函【2011】256号)文件要求,全区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目标:化学需氧量(包括工业源、生活源和农业源)排放量比2010年削减2%,氨氮(包括工业源、生活源和农业源)排放量比2010年削减2%,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10年削减3%,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0年削减2%。
三、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水污染物减排措施。
1.继续完善长沟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保证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水量达3000吨,并于2011年7月底前完成环保验收。
责任单位:长沟镇、区水务局
协办单位:区发改委、房山规划分局、房山国土分局、区财政局、区市政市容委、区园林绿化局、房山公路分局、区环保局
2.继续完善阎村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保证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水量达30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