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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青浦区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4、完善遏制家庭暴力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抵制家庭暴力的意识,加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多部门合作,完善预防、制止、调解和救助一体化工作体系。加大基层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对家庭暴力的干预力度。充分发挥110报警系统的作用,为遭受家庭暴力及处于危机状态中的妇女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措施,提高受家庭暴力侵害妇女的自我保护能力。

  5、严查侵害妇女权益的突出案件。加大对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暴力犯罪和性犯罪的打击力度,开展多发、易发案件的研究分析,提出防控对策。加强综合治理,加大对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被解救妇女身心康复、回归社会提供帮助。

  6、有效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推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加大计划生育执法检查力度,保障男女儿童平等的出生机会。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生育指导和宣教服务。

  四、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1、青浦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本规划的实施。把本规划纳入区“十二五”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考核目标。

  2、青浦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每年有计划地推进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镇、社区(街道)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应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规划分解的目标任务、本系统的职责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予以认真落实。

  (二)经费落实

  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将本规划实施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根据市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按所在地区妇女(常住人口)人均不低于2.5元标准,由本级政府拨款,专款专用,并逐年有所增长。各级政府和各成员单位应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增加对妇女事业发展资金的投入,确保本规划及时而有效的实施。

  (三)激励机制

  每五年表彰一次在实施本规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监测评估

  区妇儿工委每年对本规划的实施进行监测和评估,各委员单位和各镇、社区(街道)妇儿工委也要每年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和总结。每年4月进行一次评估工作,2013年进行中期评估,2016年进行终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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