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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淮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淮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六政办〔2011〕55号)


寿县、霍邱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淮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七日

  六安市淮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淮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理会议精神,加强淮河流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实现淮河流域采砂管理依法、科学、有序、可控的目标,结合六安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打击和遏制淮河流域非法采砂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淮河流域采砂管理依法、科学、有序、可控的目标,努力维护淮河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航运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整治范围:整治范围为我市境内淮河干流,重点对涉砂船舶、沿线砂场进行清理整顿,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专项打击。
  三、工作机制:实行属地管理,由寿县、霍邱县政府分别负责组织专项整治,市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督查。
  四、实施步骤
  (一)专项打击阶段(7月17日至7月31日):寿县和霍邱县政府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根据国家、省、市淮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县专项整治方案实施细则及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工作预案;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向社会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部署专项行动,提出相关要求;根据专项整治内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专项打击;对专项打击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整改。
  (二)集中检查阶段(7月20日至7月25日):市政府组成两个督查组,对寿县、霍邱县第一阶段专项打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检查本方案、各县政府制定的实施细则和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状完成情况。督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式,督查结果形成汇总材料上报省政府。
  (三)巩固规范阶段(8月10日至11月10日):寿县和霍邱县认真总结专项打击的经验、做法,查摆不足。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提出解决的时限要求。深入研究治本之策,把专项整治成果转为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措施,坚持专项整治、集中打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建立政府负总责、水利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采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努力使淮河流域河道采砂管理走上依法科学有序可控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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