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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3.落实本次专项行动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4.加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工业企业及园区、消防、特种设备等10个高危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5.加强应急救援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
  6.配合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
  (三)加强重点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
  县内重点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2010年4月14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推进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1.道路交通方面。县交委、县交巡警大队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加快推进“七大要素”、“四大体系”建设为重点,深刻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原因,针对乡村道路客运、摩托车安全监管等难点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办法;要加大路检路查的密度和力度,严查客运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加快推进防撞护栏安装工作,提前完成今年的安装任务。
  2.煤矿安全方面。县安监局、县煤管局等部门要深入开展瓦斯治理和打好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针对瓦斯、顶板、煤尘、水害、运输等薄弱环节实施重点整治。
  3.建筑施工方面。县城乡建委等部门要全面加强对各个行业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秩序混乱、问题突出的进行严厉查处;要严格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投标谁负责”、“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突出抓好“包工头”、劳务公司、农民工等三个重点环节,确保建筑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4.危险化学品方面。县经信委等部门要以四方化工、黄水天然气公司等为重点,加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物处置等全过程监管。
  5.消防安全方面。县消防大队要以高层建筑消防为重点,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公众聚集场所、娱乐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监控。
  6.水上交通、非煤矿山、尾矿库、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水利、电力、旅游、中小学校等行业领域要针对突出问题,加强安全专项整治,严密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四、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0年5月20日开始,至2010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5月20日-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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