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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青浦区处置大雾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1.3基本情况

  1.3.1雾的概况

  雾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现象,由空气中水汽含量增加达到饱和时形成,一年四季都有可能发生,但以冬半年(10月至次年5月)为多。

  本地区的雾有辐射降温引起,也有海上大雾平流到陆上所致,还有降水等原因形成。

  辐射雾具有明显日变化,以清晨最为严重,日出后,随着气温升高,雾逐渐消散;平流雾会造成沿海地区大雾,有时还与陆上辐射雾结合,形成全市性大雾;降水形成的雾一般不会达到严重等级,通常雨滴越小,出现雾的可能性越大。

  1.3.2大雾可能引发的主要灾害

  大雾对海(水)、陆、空交通运输有明显影响。大雾易诱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滞留、拥挤,持续的大雾将严重影响交通运输。

  大雾对环境有一定影响。大雾会使空气质量变差,一些污染物浓度增加,可能引发环境污染事故。

  大雾对供电也会产生影响。大雾可能使输电线路因“雾闪”而跳闸,发生停电事故。

  大雾对安全生产也有威胁。大雾天气下,户外施工、作业都可能因能见度低而影响正常工作,增加事故发生几率。

  2 联动部门(单位)及职责

  2.1区气象局

  (1)负责大雾的监测、预测、预报和预警,提出大雾灾害防御措施,汇总、整理信息,开展灾害评估,为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组织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2)与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开展大雾次生、衍生灾害的分析评估和监测、预警。

  (3)规划、组织大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提高预警信息覆盖面。

  (4)组织大雾灾害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市民防范与自救意识。

  2.2区经委

  (1)监测大雾对全区工业经济运行的影响。

  (2)督促电力企业做好供电设施防“雾闪”准备,及时抢修电力故障。

  2.3区教育局

  (1)督促各学校及相关单位落实大雾防御工作,加强学校班车雾天行车安全教育。

  (2)组织各校及相关单位开展大雾防御和安全知识教育。

  2.4公安青浦分局

  (1)搞好大雾期间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及时疏导拥堵车辆。

  (2)及时处置道路交通事故。

  (3)开辟应急抢险、抢修队伍及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应急车辆优先、快速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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