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发挥职业培训公共服务体系成员单位的作用,建立起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机制与管理体制。把全区不同所有制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加强对培训机构审批、专业设置、教学管理、培训方式、收费标准、就业安置等环节的规范和指导,形成各类公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布局合理、专业设置互补、培训资源共享、就业渠道网络化的新格局。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要在统一指导、分工合作、强化管理的基础上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
(三)加强服务管理,促进人才健康成长和合理流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职业培训服务机构,作为青浦区职业培训与就业指导、信息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在劳动者、学校、企业之间架设沟通的桥梁,承担部分职业培训的管理、指导、服务职能;培训机构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加强对培训学员的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依靠文广宣传等部门,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学员转变就业观念;充分利用劳动保障就业服务体系,发挥培训为就业服务的平台作用,形成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职业需求预测、职业介绍为一体的工作机制,促进培训与就业有机结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才流动的规范性和有序性。鼓励高素质技能劳动者通过兼职、服务和技术攻关、项目引进等多种方式发挥作用。完善高素质技能劳动者信息发布制度,引导高素质技能劳动者遵循市场规律合理流动。鼓励人才交流和社会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为高素质技能劳动者提供相应服务。
(四)落实用工政策,营造促进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综合运用有关促进就业政策,通过实行就业准入、推进持证上岗与使用待遇相结合等手段,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不断发展。深入贯彻国家“先培训,后就业”及“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制度”的有关培训就业政策,尤其要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推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加强企业用工的监察,完善企业用工制度,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宣传有关职业技能培训以及人才培养的方针政策,宣传高素质技能劳动者在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高素质技能劳动者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培训是基础、就业是方向、提高劳动者素质是目的的思想观念,充分利用相关政策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创造有利环境,形成全社会尊重技能劳动者、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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