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放签收
5月15日开始,全区全面发放。居(村)委会在规定时间内,对符合条件的家庭采取上门的形式,在审核相关证件后发放,原则上两周内完成。
对本区户籍家庭,凭户口簿发放,居(村)委会干部在户口簿户主栏加盖海宝纪念章印戳。
对持有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半年以上家庭,以及已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的境外人士家庭,上门核实户数,审核相关证件和证明后发放,居(村)委会干部也相应地在居住证上加盖海宝纪念章印戳。
各类证件的变更以2010年3月31日为截止日。
市民领取后当场签收,居(村)委会将签收记录统一登记造册,提供给街镇、金山工业区作为核实发放的依据。
(四)申请补领
由于出差、出国或其他原因未能发放领取的家庭,可在规定期限后到街镇、金山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补领,由街镇、金山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相关证件和证明。行动不便或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居(村)委会代为申领。
四、赠票使用
为均衡客流,赠票参观时间为6月至9月共分四批进行,我区的赠票参观时间为6月份,每张票面标注6月份使用的具体月份,赠票在6月份一个月内的任一天使用,当月使用有效。
五、赠卡样式与使用
(一)样式
交通纪念卡样式为5种,分别以“一轴四馆”之一为票面内容。同时,印有市委、市政府名义的感谢语,包含海宝、上海世博会logo、编号等基本元素。
(二)面值
交通纪念卡充值金额为200元,无押金,可以全额使用。
六、经费安排
(一)票卡面值。根据实际发生的赠票的票务经费、交通纪念卡面值经费,交通纪念卡的制作经费,感谢信、信封等制作经费等由市财政局承担。
(二)发放过程中费用。赠票赠卡的封装、运输、分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街镇、金山工业区承担。
七、职责分工
由区民政局牵头,会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建设交通委、公安分局(人口办)、区财政局、区监察局等部门协调推进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