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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绿化市容局等六部门《关于本区建立环卫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提高城市环境卫生保障水平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公平公正、务求实效

  环卫职工收入分配要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切实将环卫职工收入的增长与本区环境卫生服务质量和区域环境卫生水平相结合,务求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绩效考核重点应当向环卫一线职工倾斜,着力提高环卫一线职工收入水平。

  三、主要目标

  (一)建立环卫作业经费正常保障机制,确保环卫作业经费投入足额到位;

  (二)建立环卫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确保环卫一线职工收入稳步提升;

  (三)建立环卫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确保环卫职工各项合法权益;

  (四)建立环卫劳动用工保障机制,确保环卫职工作息环境不断改善。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环卫作业经费投入保障

  各街镇、金山工业区、新城管委会要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市容环境卫生的需求出发,进一步确保对环卫事业的必要的经费投入,区绿化市容局要根据《上海市环卫作业养护预算定额》以及环卫行业相应的标准规范,结合本区环卫作业现状,依据实际环卫作业任务量拟定年度环卫作业养护项目预算估算,区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区级年度环卫作业养护项目预算进行核定,加强对全区环卫作业、设施设备政府采购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严格执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本区环卫企业与其工会应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行业工会与市容环卫行业协会共同提出《关于建立环卫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福利制度指导意见》(沪绿容工〔2011〕23号)的要求,就行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年度工资增长计划、休息休假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深入开展集体协商,激发环卫职工工作积极性,保障环卫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稳步提高环卫一线职工收入

  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行业工会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共同提出的指导性意见,逐步建立本区环卫行业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行业职工月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年度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有条件的企业可在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按照市绿化市容局《关于实施环境卫生一线职工岗位津贴的通知》(沪绿容〔2011〕124号)要求,根据不同岗位工种工作环境和劳动强度的差异,全面落实有差别、分档次的环卫一线职工岗位津贴制度。按照一类环卫岗位(包括道路人工清扫及冲洗保洁工,机械清扫车及冲洗车驾驶员,废物箱收集保洁工等19个岗位工种),每人每天15元;二类环卫岗位(包括公厕、倒桶站、小便池管理保洁工,吊车司机等5个岗位工种),每人每天12元;三类环卫岗位(包括环卫设施设备修理工,垃圾磅计量工,环卫作业现场管理员等5个岗位工种),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根据标准工作时间按照职工实际上岗出勤天数计算(实行综合计时的应按标准工作时间折算成上岗出勤天数,每月按21天计算),及时、足额、按月发放环卫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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