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培育骨干企业
做大做强文化企业集团,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国家政策许可的各种文化经营企业与博物馆、艺术馆、文艺团体、艺术学校等项目。培育一批重点民营文化企业,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文化企业从事书刊、影视音像制品、艺术品、文艺演出等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业务。整合文化资源,鼓励支持天遂集团、博视传媒、博宇公司、省有线电视网络公司遂宁分公司等文化产业集团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经营,提高文化企业竞争力。
(四)建设产业园区
加快河东文化旅游区建设,将文化旅游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推动河东新区文化旅游产业跨越发展,加快推进影视动漫基地、影视培训基地、3d视听体验中心、新媒体运营中心、巴蜀文化产业博览苑、西山生态文化产业示范区、文化技能培训中心等产业园区基地的开发建设。到《十二五》末,力争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3个。
(五)培植市场主体
以观音民俗文化、中国死海、国宝宋瓷、蓬溪中国书法之乡、射洪诗书画文化和历史名人文化等为重点,加大挖掘力度,深度研发地方特色文化产品,重点扶持具有遂宁特色的观音绣、观音福锦、灵广竹编、宋瓷复制品等文化旅游商品。规划建设1个上档次、有规模的文化产品物流中心。开展文物古工艺美术品鉴赏、收藏和拍卖,建设图书、书画、古玩、工艺品等富有特色的专业或综合文化市场,全力打造四川省二级城市艺术品市场集散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完善领导管理体制,按照归口管理和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统一原则,建立健全文化发展的监督管理、考核考评、激励奖惩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加大政策支持
落实国家文化经济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力争落实《1%公共文化设施计划》,打捆安排文化旅游城市营销资金,确保地方财政每年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建立健全各类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基金,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扶持力度。积极争取支持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经济政策,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文化设施,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稳定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中支持文化发展的若干政策,争取国家对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和文化设施建设以及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支持。落实公益性文化赞助和捐赠的税收制度,通过财税杠杆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