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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十二五”文化广播影视发展规划》的通知


  2.广播影视业。提高有线数字电视的竞争力,构建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积极发展高清电视业务,开展视频点播、3d电视等增值业务,实现看电视向用电视转换。构建移动多媒体广播网,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业务,加强广播电视高清化发展,积极探索新媒体制播分离改革。不断提升非新闻类广播电视节目以及地方剧目的生产能力,拍摄公映《大唐陈子昂》、《大宋青瓷》等本土历史题材的电视连续剧和电影。加快城镇电影院线建设,建成12个电影院,银幕总数达到70块,票房年总收入达到5000万元。拓展延伸广播影视产业链,大力发展影视广告产业,运用市场化手段,推进影视广告业态跨媒体、跨地区、跨行业经营。

  3.演艺娱乐广告业。积极推进全市歌舞娱乐、文艺演展业向规模化、多样化、高规格、高档次发展。扶持一批国内知名、省内一流、具有地区特色和代表性的艺术表演团体。培育大型歌舞娱乐场所,打造融剧目制作、演出、广告、艺术人才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演艺业龙头项目,打造具有地方特色文化的大型歌舞剧,形成旅游文化演艺品牌。创新广告传播形式,提高广告创意设计和制作水平,不断提升广告服务的科技含量和质量。拓展广告市场,优化广告结构,努力实现新媒体广告、网络媒体广告和户外广告跨越式快速增长。

  4.文化旅游业。依托文化发展旅游,抓好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通过行政和经济的手段,围绕文化名片,深度挖掘开发宋瓷文化、观音民俗文化等旅游产品。加强传媒业、文娱演艺业与旅游业的融合,不断提高景区的知名度和文化内涵,发挥文化对旅游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九大文化旅游度假区和五大特色文化旅游名镇建设。

  5.艺术培训产业。积极发展艺术学校、群文机构、表演团体和其它社会力量办学相互补充的艺术培训业。推进创意产业发展,重点发展制造业设计创意、文化传媒创意、文化艺术创作、文化传统与文物保护、数字服务文化创意、建筑文化创意等领域。到2015年,逐步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集中区,培养一批文化创意龙头企业。

  (二)发展新兴产业

  大力发展网络文化服务业,建立完善网络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重点加快高新技术、信息技术和适用技术对图书文献信息服务业的改造和升级,建立以文化资源数据库和公用电信网为基础的文化信息网络。加快广播电视传播和电影放映数字化进程,积极推进新型广播电视网建设,促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力争开办6套以上移动和付费电视节目。积极发展纸质有声读物、电子书、手机报和网络出版物等新兴出版发行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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