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不够落实。一些地区和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完善、执法不严格,重事后处理,轻事前防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三违》现象严重,部分企业无机构、无人员、无资金,安全经费投入不足。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薄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严重滞后;街道、村社等公共安全领域安全工作专兼职人员不足、经费欠缺、装备落后,不能适应现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
公众安全生产意识缺乏。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和深度还不够,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必要的自我防护技能。群众安全意识不强。
应急救援体系不够健全。缺乏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匮乏,应急救援物质储备严重不足。
二、《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隐患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全面加强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察队伍建设,推进《科技兴安》和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努力建成本质安全型社会,实现区域经济与安全生产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注重预防、落实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牢牢掌握安全生产主动权。
点面结合、重点突破。坚持总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相结合,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
严格执法、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安全执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形成规范的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坚持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安全生产监管新机制。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建成更加完善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管体系,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宣传培训教育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公共安全防控能力切实增强,政策干预更加有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体系更加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形成较为规范的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依托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成覆盖市、县(区)、乡(镇)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科学化和标准化水平。推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目标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