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进行业联合组织发展。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以行业为基础建立行业联合性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联合性社会组织桥梁纽带、发展龙头、服务平台作用。探索建立工商服务、教育、卫生、文化产业、科技、公益慈善、农村发展等行业联合组织,增强社会组织行业发展、行业管理、行业服务能力。
(四)健全社会组织管理机制
1.健全社会组织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法制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建立防治社会团体《小金库》长效机制,规范会费调查、听证、公示、备案制度。积极引导和规范社会组织以章程为核心,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和服务承诺公示制度,全面推进社会组织自律诚信建设、失信惩戒制度。
2.推进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贯彻《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全面推进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加强政府部门对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和日常监督,健全社会组织激励、退出和监督机制。
3.强化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工作联系和信息沟通。规范社会组织性质认定,完善财政、税收等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协同的非营利性质认定机制。建立社会组织管理风险防范机制,完善社会组织风险管理、应急处置机制。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社会组织,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活动。
4.加强管理机关建设。切实加强登记管理机关自身建设。加大业务主管单位管理人员培训力度,加强政府部门工作交流。健全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机制,提升社会组织法制水平和服务能力。
5.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加大社会组织宣传力度,提升社会组织能力,改善社会组织形象,培育品牌社会组织。
(五)加快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步伐
1.探索建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新机制,出台我市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发挥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
2.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按照合理分工、专业服务、市场调节的原则,建立健全以项目为导向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将经济领域、社会领域内的部分管理和服务职能分离出来,建立公共服务项目储备资源库,按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对可由社会组织承接的公共服务、养老助残、志愿服务、法律援助、慈善事业、文化保持等各种公共服务事项,政府通过项目购买、项目补贴、项目奖励等方式转移或委托给评级aaa以上、社会信誉好的社会组织承接,实行公开招标、合同管理,费随事转。
3.完善民政类社会组织扶持政策。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发挥福利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服务的导向作用。民政部门要吸纳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灾害救援、社区服务、社会福利等事务,把部分服务项目和标准研制、技能培训、考核评估工作转移给社会组织承担,引导社会组织大力发展公益项目。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精心部署、稳步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对照《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创新工作项目分解表》(见附件1、2),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逐项任务列出时间表和线路图,明确目标,做到工作任务项目化、项目管理指标化、责任落实具体化。
(二)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切实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对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于违法违规的社会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对于徒有其名、不起作用的社会组织,要参照企业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加强活动监管的信息披露,形成淘汰、退出的社会机制。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研究制定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宣传工作方案,推广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作法。市民政信息中心要利用遂宁民政网开设专栏宣传各地作法、经验、成效。加强遂宁市社会组织总会建设,推动《遂宁社会组织网》 开通,利用遂宁民政网、遂宁社会组织网和《遂宁社会组织》简报等强化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宣传。
附件1
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创新工作项目分解表
创新内容 | 工作项目 | 指标要求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备注 |
扩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 加强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建设 | 组建市、区县社会组织党工委;组建各行业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70% | 2011年12月 | 市、区县编办、组织部;相关业务主管单位 | 2012年12月全覆盖 |
加强社会组织党员管理 | 全面实行组织员制度、党建指导制度、党建联络制度化 | 2011年12月 | 市、区县委组织部,民政局,相关业务主管单位 | 健全名册 |
完善社会组织群众服务体系 | 推动社会组织工、青、妇组织发展 | 2011年12月 | 市、区县工会、妇联、团委,相关社会组织 | 与党建同部署 |
加强社会组织队伍建设 | 配备党组织负责人 | 2012年12月 | 相关业务主管单位 | |
加强社会组织培育服务管理力度 | 放宽社区社会组织登记条件 | 出台规范性文件 | 2011年12月 | 市、区县民政局 | |
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 | 年内培育社会组织300个 | 2012年12月 | 市、区县民政局 | |
改革非公募公益慈善组织登记管理制度。 | 年内培育慈善组织200个 | 2012年6月 | 市、区县民政局 | |
加快推进社会工作者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 成立组织,完善注册、备案制度,2011年注册志愿者达到10万人 | 2012年6月 | 市、区县民政局,团委 | |
推进行业协会改革 | 实行政社分开,规范行业协会发展 | 2012年12月 | 市、区县发改委,民政局 | |
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 | 各区县完成1个市民中心注册,备案社会组织达500个 | 2012年6月 | 市、区县民政局 | |
全面推进行业联合性社会组织建设 | 支持群众组织参与社会管理 | 建立与群众组织的工作联动机制 | 2011年12月 | 市、区县民政局 | |
| 推进行业联合组织发展 | 组建相应行业联合组织,同时建立党组织 | 2011年10月 | 市、区县民政局,相关业务主管单位 | 详见表二 |
健全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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