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1月22日
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编制和组织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指导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面总结全市“十一五”建设成就和存在不足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国际环境的新变化、国内发展的新要求,准确把握我市当前发展阶段特征以及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历史任务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 “十二五”时期的战略部署为指导,贯彻市委、市政府“1355”的总体发展思路,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五个统筹,深化改革开放,加强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二)总体要求
1.要注重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基础作用的发挥,体现规划的客观性、指导性和政策性,强化政府在宏观指导、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方面的职能。
2.要注重中心城市作用的发挥,按照“三不变、五突破”思路,推进兰白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3.要注重扩大内需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的实施。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科技创新。
4.要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