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者须满足各专业技术岗位所规定的年龄、学历、任职资格等招聘条件;
(2)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3)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报考者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可经山西大医院招聘领导组面试、考核后直接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阶段,体检合格办理聘用手续,其占用的岗位从年度招聘计划中核减。
三、招聘考试
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30%和70%。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及医疗卫生常识等;《专业测试》考试内容包括相应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一次组织完成。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硕士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按1:2比例入围面试;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按1:3比例入围面试。面试内容根据岗位需要确定,以实践技能操作为主。面试分综合素质面试和实践技能操作两部分进行考试,各占综合成绩的30%和40%。
其他非医疗岗位(档案管理及工程类)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各占综合成绩的3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专业测试》考试内容包括所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两张试卷一次组织完成。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测试》加权后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硕士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按1:2比例入围面试;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按1:3比例入围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达上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并在笔试之前公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考试,但拟聘人员综合成绩达到70分方为合格。
面试考官的构成既要有专业性和权威性,又要体现公平和客观,每个面试考场考官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3名考官由山西大医院在相关专家中随机组成,其余2名考官由省人社厅、省卫生厅从“公开招聘面试专家库” 同专业专家中随机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