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大医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11]96号)
山西大医院:
现将《山西大医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山西大医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
建设山西大医院是山西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2011年4月,经山西省编委《关于山西大医院(山西医学科学院)机构编制及管理运行体制的通知》(晋编字〔2011〕23号)批准,同意成立山西大医院,为省卫生厅管理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参照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加挂“山西医学科学院”牌子,承担相关的研究、教学和培训职能。核定财政补助事业编制3200名,分三年下达。根据山西大医院建制规模和岗位设置规划,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为做好此项工作,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的通知》文件规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聘人员名额及范围
山西大医院2011年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0名。鉴于大医院临床科室分步开放的特点,招聘名额分批次完成。本批招聘医、药、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2名、非医疗专业技术人员8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方案及招聘条件
山西大医院在省人社厅下达的招聘计划内制定招聘方案。招聘方案要明确招聘岗位及条件、招聘的人员数量、招聘的时间、采取的招聘方式等。招聘方案经省卫生厅同意报省人社厅审核后实施,并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门户网站上同时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2011年度山西大医院招聘人员条件:
1.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
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他条件;
(2)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为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为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2.招聘人员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