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参加皖粤经贸合作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参加皖粤经贸合作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蚌埠市参加皖粤经贸合作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蚌埠市参加皖粤经贸合作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抢抓产业转移机遇,推动皖粤经贸合作对接,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粤经贸合作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1〕84号)精神,现就我市参与皖粤经贸合作对接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2011年7月29日-31日。

  (二)主要内容:广东省人民政府将于7月29日组织广东省政府考察团和大型经贸代表团(含500户企业负责人)来我省开展皖粤经贸合作活动,活动期间将举办两省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皖粤经贸合作成果展、广东部分名优产品展、皖粤经贸合作项目签约仪式、两省企业家对接洽谈、广东各分团赴我省各市和部分重点开发区进行投资考察等活动。

  (三)日程安排:

  7月29日(星期五)

  全天报到,由各县、区(开发区)对口接待。

  16:30 举行皖粤经济发展座谈会(市主要领导参会)。

  17:30 市委、市政府领导在驻地宾馆会见客商代表。

  18:30 在驻地宾馆举行“市委、市政府招待晚宴”。

  7月30日(星期六)

  08:30 参加皖粤经贸合作发展会议暨皖粤经贸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10:20 与会代表参观皖粤两省经贸合作成果展和广东部分名优产品展,或各县、区(开发区)自行组织分团活动。

  下午  广东省经贸分团(梅州市、肇庆市)到我市进行投资考察活动。

  18:00 市委、市政府招待晚宴。

  7月31日(星期日)

  上午  组织安排广东省经贸分团在我市考察座谈。

  下午  广东省经贸分团结束考察,送抵合肥。

  (四)参加人员:

  1.市委、市政府领导;

  2.各县、区政府及市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市有关部门负责人;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