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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蚌埠市户外广告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蚌埠市户外广告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蚌埠市户外广告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刘 亚(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田洪泽(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文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 王洪祥(市公安局副局长)

  叶 斌(市财政局副局长)

  许江华(市国土局副局长)

  丁锦秀(市住建委副调研员)

  刘 锋(市规划局副局长)

  徐行忠(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胡耀峰(市工商局副局长)

  孙本龙(龙子湖区政府副区长)

  宋 志(蚌山区政府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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