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全省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出版单位,要设立教育治理活动的专栏、专题,推出一批通讯综述、言论评论、理论文章和精品力作,大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宣传各地开展活动的实际成效、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正确引导道德热点问题,坚决抵制和打击虚假宣传和不实报道。要结合“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挖掘鲜活事例,加强宣传报道,扩大专项活动的影响力。
(二)多种形式结合,突出教育效果。要把时事政策、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等各项教育培训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手段对全体干部员工进行诚信、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新闻出版从业人员成为道德建设的参与者、维护者、践行者。要努力调动各相关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结合新闻出版工作者职业道德的学习和实践,努力突出行业自律的功能。要充分发挥道德评议和先进典型的重要作用,组织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道德评议会”、“道德讲堂”、“网上修身”、 农家书屋志愿者和社区课堂教育等活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特点,大力选树先进典型,通过“三创三先之星”、“诚信之星”、“行业之星”和“中国好人”、“江苏好人”、“身边好人”的推荐评选和宣传表彰等形式,引领全行业干部员工道德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组织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各级主管主办及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本系统单位和企业认真进行道德领域问题的自查自纠,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督察,针对那些行业工作和服务对象集中关注的诚信和职业道德方面的突出问题,分析产生原因,提出治理措施,明确改进目标,力求整治实效。要注意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及志愿者队伍深入有关单位和场所,开展定期巡查,将整治成效公之于众,形成有效制度,使专项活动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工作步骤
教育治理活动分三个阶段展开。
(一)2012年7月,按照省文明委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8月,在全省新闻出版各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月集中行动。配合各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迎接和接受上级各部门的督察和抽查。
(三)9月,按照上级要求,总结阶段工作,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