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规范食品安全信息的报告和公布工作。进一步强化对食品、保健食品的广告监测,切实做好媒体舆论的应对工作。
加强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要完善市、县区、乡镇三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并定期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培训和操作演练。按照省食安办要求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和早处理。
加强食品安全支撑体系建设。各县区要实行食品检测计划、经费、信息发布“三统一”,市级食品检测机构要加速食品检测机构设备设施的更新力度,使我市食品检测能力基本达到服务监督和服务产业发展的要求。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信息共享、精干高效、项目齐全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实现检测设备资源、人力资源、财力资源、信息资源共享共用。
(八)调动社会资源,切实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加强社会监督。各县区、各部门要广泛发动群众,拓宽信息渠道,提高公众参与度,构筑及时有效的“群众监督网”,凝聚齐抓共管合力。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问题监督,尤其要重视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并及时受理和排查举报线索。与媒体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实事求是地报道工作及披露食品安全事件,营造有利于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舆论环境。
发挥协会作用。支持行业协会积极开展行业培训、交流、创优等活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行业自律。支持行业协会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建立监管部门与行业协会的对话和沟通机制,为政府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强化社会宣传。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充分发挥专家和食品安全志愿者的作用,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引导科学消费,提振消费信心,支持理性维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市政府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二)健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指挥调度、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应急处置等工作。逐步建立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开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试点,有效整合资源,形成监管合力,实现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环节的无缝衔接和食品安全的全程可控、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