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责任人:何增涛
(五)市场流通环节整治。一是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紧紧抓住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供货商等源头,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格按照
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监督引导集中交易市场开办方落实审查、检查、报告法定责任,以“万聚兴市场”为试点,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并在全市全面推广。二是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对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酒、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商品流通环节开展抽样检验,及时发布日常监管信息和消费警示。抓好问题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工作。开展酒类流通市场整顿,规范酒类流通企业经营行为,维护酒类商品消费安全。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执法体系、经营者自律体系、社会监督和协作体系、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四是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进程,严格规范准入行为和经营秩序。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人:牛天恩
(六)餐饮服务环节整治。一是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二是监督辖区内食堂和餐饮单位完善卫生设施,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等各项制度。三是加大巡回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重点保证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餐饮、小餐馆和农村聚餐食品安全;加大对熟肉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以及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和非法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督促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人:贾共卫
五、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时间为期3个月,从2011年8月1日至11月1日。
(一)安排部署阶段(8月1日至8月7日)。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将此次大会精神贯彻到各乡镇农村和街道办事处。同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迅速行动,进一步开展摸底排查,切实掌握本系统、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食品安全现状,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