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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三个月的全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和严厉惩处无证照生产经营、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犯罪的生产经营单位,使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小作坊和小摊贩的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诚信建设得到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整治重点
  (一)突出重点区域。以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为重点区域,对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突出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和小摊贩等进行整治。
  (二)突出重点环节。以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为重点环节,加强对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定点屠宰、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学校食堂、工地食堂、旅游景点、农村聚餐、餐饮服务等单位的监管。
  (三)突出重点品种。以食用油、肉和肉制品、乳与乳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以及米面制品、豆制品、冷冻饮品、饮料、炒货、油炸食品及糕点类烘焙食品等为重点品种。
  四、整治措施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一是重点检查基层乡村和蔬菜主产区农药经营门店,强化投入品监管。二是强化对蔬菜、水果以及水产苗种繁育、养殖农户和生产企业的用药技术培训,积极倡导农产品、水产品健康养殖和无公害种养殖,引导安全合理用药。抓好案件查处,严厉查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和氯霉素、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加强对“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获证产品的监管,对辖区内“三品一标”生产基地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坚决依法严厉查处不合格获证单位及其产品和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三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蔬菜、水果生产过程中农药残留检测,加大抽检频次和范围。发现超过国家允许标准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各大超市、批发市场等农药残留检测室的规章制度、硬件设施配备、检测记录本、检测样品保存和检测结果公示情况等进行全面督查。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人:聂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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