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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6年宝山区爱国卫生工作计划的通知

  履行检查评估制。要组织专家技术组对各有关部门、地区和各社区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并作出科学的评估,适时进行通报公示,以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激励各地区、各部门更加认真地搞好各自工作。
  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落实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位、资金到位和人员到位,健全联络员网络,定期与区爱卫办沟通情况。要针对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一系列的调查研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推进和完善建设健康城区工作运行机制。
  (三)以社会参与为重点,倡导资源共享
  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根据新形势要求,通过组织大量有创意、有影响、有效应的宣传、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提高市民的健康意识。尤其要将健康城区的理念融入各类专项宣传活动中,使有关资源充分共享。
  要积极探索和引导企业、协会、社团等非政府组织参与建设健康城区活动的有效形式,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从而显著提高社会组织和市民的参与度。
  (四)以交流学习为手段,提高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有关地区和部门之间的学习和交流,充分利用《健康城区》工作简报、“宝山区建设健康城区专题网”、“宝山区建设健康城区市民健康教育互动讲座”等信息平台,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努力提升爱国卫生工作的理论研究水平,不断的为民办实事、求实效,努力探索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爱卫工作管理的新路。
  积极争取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有关专业机构、学术团体的指导和支持,为我区建设健康城区行动增加科学管理力量,要有重点的借鉴其他先行地区的有效做法和优秀管理经验,拓宽合作领域,在各项工作中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速度发展,高水平管理,确保新一轮“区三年行动计划”的开好局、起好步。

  附:2006年宝山区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分解表

  宝山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附
  2006年宝山区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分解表

工作

类别

工作内容

时间

节点

责任单位

建设

健康

城区

完成新一轮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的编制

1-3月

区爱卫办、有关职能部门

完成新一轮行动计划中2006年的指标、任务

1-12月

有关职能部门

开展健康场所建设,建成1个健康社区、10个健康单位示范点、100个健康促进先进志愿者和500个健康家庭示范户

1-12月

各街道、镇、有关职能部门和创建单位

推广“户籍制健康管理模式”

1-12月

区爱卫办、各街道、镇和各职能部门

卫生

创建

顾村、淞南镇争创国家卫生镇

1-10月

顾村镇、淞南镇、区爱卫办和有关职能部门

已建成等级卫生街道、镇、村的复查工作

1-12月

区爱卫办、有关街道、镇

建立并完善创建的长效管理机制

1-12月

区爱卫办、有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镇

有害

生物

防制

季节性除害消杀工作

1-12月

各街道、镇

创建1个市“A级”除害服务站

2-11月

有关街道、镇

宣传

工作

“五个一”宣传活动:唱响一首健康城市主题歌;开展一系列健康知识和技能竞赛;编写一本健康城区知识读本;组织一次“边看边评健康宝山”活动;全区每户家庭拥有一份健康宣传资料。

3-11月

区爱卫办、有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镇

爱国卫生月活动

4月

区爱卫办、有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镇

市民自救知识与技能竞赛

6月

区爱卫办、有关职能部门和有关街道、镇

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开展系列主题活动

1-12月

区爱卫办、各新闻媒体、有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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