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6年宝山区爱国卫生工作计划的通知
(宝府办〔2006〕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爱卫会拟订的《2006年宝山区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二月十七日
2006年宝山区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2006年宝山区的爱国卫生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宝山区爱国卫生工作的全局,谋求自己发展的目标。认真启动新一轮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抓好健康场所建设,进一步加快卫生创建的步伐,积极推进健康单位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以健康人群为重点的健康社区建设,立足社区,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整体推进,个性发展,以人为本,开拓创新。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统筹作用,形成多部门合作推进机制,使爱国卫生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一、工作目标
(一)完成新一轮《宝山区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2006-2008年)》(以下简称“区三年行动计划”)中2006年的各项指标、任务。形成一批特色性的工作和示范点,如建设健康示范社区、先进社区、示范单位、示范家庭、健康志愿者队伍等。
(二)争创2个国家卫生镇。巩固已有创建成果,进一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积极开展“让虫害远离生活”活动,形成一批有害生物控制示范社区和示范小区,力争使本区的有害生物控制工作有新的进步,争创1个市“A级”除害服务站。
二、重点任务与项目
(一)建设健康城区工作
1、形成有效机制和方法。根据“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原则,从提高城市品质,提升城市综合力的高度认识开展新一轮建设健康城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建设健康城区作为宝山生态、生活、生产协调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探索并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措施方法。
2、启动实施新一轮规划。启动实施新一轮“区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2006年的各项指标、任务,形成一批特色性的工作和示范点。区有关职能部门要在营造健康环境、倡导健康行为、提供健康食品、完善健康服务、发展健康场所等方面,研究制定计划、措施,落实相应责任,并组织实施和督查,确保按期完成年度指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