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措施
(一)配齐配强专业保安力量。区教育局要加强与区保安公司的沟通、对接,尽快为尚未配备专业保安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招聘专业保安人员,切实加强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工作。原则上,每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专业保安人员不得少于2人。同时,区教育局要尽快建立一支由机关干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员工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参与校园门口及周边区域的巡逻守护工作。严格落实校长、园长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校长、书记为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安全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强化校园周边秩序整治。区公安分局要综合采取打击、防范、管理控制等各种措施,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出租屋、中小旅馆、网吧、娱乐场所突出治安问题的清理整治,不断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要收缴一批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要健全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并在做好校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加强对车辆状况和超载情况的检查,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要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重点时段的巡逻守护。区公安分局要结合世博安保社会面巡控工作,将中小学校、幼儿园列为巡逻必到点,并在上学、放学时段落实专门民警和社保队员,在校门口及周边区域开展巡逻驻守,对校园周边可疑人员展开盘查。区教育局要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每天上学、放学时段,落实2名保安和男性教师,在校门口及周边区域内开展巡视守护工作。同时,对需要进入中小学校的家长及其他人员采取定时定点的约见制度,并在进入校园前做好人员身份检查登记工作,做到外来人员进校“无缝衔接”。制定专门安保应急预案,把好“三道门、两个箱”(即校门、食堂门、宿舍门和水箱、银箱)。并在上课期间实行封闭化管理。
(四)加强师生自我防护能力培训。区公安分局要积极指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防非法侵入、防劫持人质”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师生自防自救能力,健全完善校外治安辅导员队伍建设。区教育局要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增加自我防护能力的教育培训,并在制定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基础上,结合平时出广播操进场集合路线、上下楼梯秩序等,进行紧急疏散逃生演练。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