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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大力推进项目、规划信息公开。把公开透明的原则贯穿于项目规划、审批、核准、实施、监管等各环节和全过程。向社会主动公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发布区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公开重大项目名称、项目类别、投资金额、效益预测等信息。按照市有关统一要求,做好本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探索向社会公开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监督情况,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效益。搞好住房保障、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公开。在土地“招拍挂”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土地成交、出让金缴纳、开竣工时间等土地使用各环节的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
  (五)继续加大政策的全过程公开。重点搞好公共租赁房建设、旧区改造、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引进、教育改革、医疗卫生改革等政策的公开。推进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充分尊重民意,听取市民的意见。通过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服务,使公众全面、准确理解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加大政策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各类渠道,加强公众对政策公开及实施的反馈信息收集。
  (六)以服务世博为重点,做好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做好与世博会相关的社会管理、公共交通、游客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类、应急服务类的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在教育、卫生、环保、计划生育、交通等行业全面推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结合行业管理,规范公开目录编制,做好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的公开。加快探索推进法人登记类、资质类、信用类和监管类信息在政府部门共享,逐步扩大相关信息向社会有序开放。
  (七)结合电子政务建设,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主动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等。结合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行政审批过程及结果的网上公开。
  (八)优化各类信息公开渠道。规范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按照“一门式”、“一站式”要求,完善、提升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管理服务水平。继续畅通政府公报等现有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社会听证、公开征询、网上交流等公开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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