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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11―2012年度塘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11-2012年度塘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1〕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宜昌市2011~2012年度塘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宜昌市2011~2012年度塘堰建设实施方案

  塘堰是农村水利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塘堰建设是“三万”活动的重要内容,对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现有塘堰74367口,其中当家塘堰57700口。这些塘堰建成初期,在农民生产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自农村体制改革以来,由于缺乏投入和疏于管理,淤积毁损严重,全市塘堰现状蓄水量不足60%,大部分塘堰已成为“碟子堰”、“筛子塘”。特别是去冬以来发生的三季连旱,进一步暴露了全市塘堰蓄水能力不足的问题,必须尽快加以解决。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水利工作暨秋冬春水利建设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塘堰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塘堰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做好宣传、组织、发动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塘堰建设目标责任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全市塘堰建设由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统一指挥,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建设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任务。今冬明春,全市按照每一个村民小组至少建设一口蓄水量1000方以上的当家塘堰(或蓄水量100方以上的抗旱水池)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心实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整治塘堰8500口以上(含抗旱水池),带动其它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加快解决基本农田灌溉不足和灌溉死角的问题。

  (三)明确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塘堰建设的责任主体,广大农民是塘堰建设的投入主体、受益主体和管护主体。要充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参与塘堰建设。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实行民主决策,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选择实施塘堰整治、抗旱水池或其他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真正把塘堰工程办成深入人心的惠民德政工程,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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