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范围
此次专项行动检查工作以公众聚集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为重点检查对象。主要包括:影剧院、歌舞厅、夜总会、游艺厅、网吧、演出、印刷以及大型出版物集中经营等场所。
四、主要任务
以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要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直线到户”的地毯式检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打击违规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险情发生,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范未然。
(一)对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
1、证照及消防审核、验收及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是否齐全;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3、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情况;
4、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数量、完好程度、维护情况以及从业人员对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能力和职业资质情况;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等情况;
6、储存危险品及违规用电、用气、用油等情况。
(二)加大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证照”和各项制度的核查。严格核查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各类“证照”是否齐全;各项制度是否健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人群聚集的影剧院、歌舞厅、夜总会、游艺厅、网吧等场所容纳消费者的人数和网吧单位面积的机器台数进行审核;对临时搭建舞台的营业性演出活动,要严格核验场所(地)验收合格证明、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及安全、消防等相关批准文件。
(三)加大对文化经营场所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场所超员、超时和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以及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圣诞节”、“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和明年三月份“两会”期间的查处力度,严格禁止公共娱乐场所使用烟花和焰火的违规经营行为。
(四)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结合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文化经营场所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学习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熟悉和掌握基本安全知识、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自救、逃生常识。广泛宣传安全防范知识,有条件的区市县可自行或联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现场演练活动,并组织经营者进行观摩。
五、工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