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促进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提高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有效预防水利工程隧洞、基坑、围堰、边坡和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坚决防止水利工程施工坍塌事故特别是较大事故的发生,保证水利工程施工安全。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范围是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市水务局负责开展市局直属单位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范围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内容
1、检查项目法人是否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情况;检查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情况等。
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培训、例会、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情况;施工单位是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检查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检查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救援演练情况;落实水利工程各项安全度汛措施,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情况等。
3、检查监理单位是否具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危险源排查记录;检查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情况等。
4、检查危险源。检查高边坡、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围堰、起重机械、隧洞以及施工现场围挡、临时设施等易发坍塌、倒塌事故的危险源。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开挖、支护、监测,检查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使用等是否符合规定,检查脚手架、模板的搭设、验收、使用、拆除等是否符合规定。
5、检查施工作业现场,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保护纪律的行为。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