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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2年6月-7月)
  各有关单位做好系统内的宣传发动工作,按“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的精神和要求,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有关规定,开展关爱女孩活动,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危害性,形成集中打击“两非”行为的浓厚舆论氛围。
  1、以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人口理论讲座;
  2、开展“关爱女性健康,让家庭健康、和谐”主题宣传周活动;
  3、利用社区生育文化中心,对育龄群众开展“两非”行为的生理危害讲座和宣传活动;
  4、加大有奖举报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举报方式、内容、途径和奖励措施的知晓率。
  (二)重点治理阶段(2012年7月-11月)
  自查自纠(7-8月)。各单位应对本系统本机构内部(包括医院举办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针对“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工作重点,逐条进行自查,认真查找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及时汇总、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集中整治(8-10月)。各级卫生和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对所辖的医疗保健机构及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集中检查整治,及时查处“两非”案件,严格按照“深圳市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表”(深卫人发〔2011〕422号)的相关内容,检查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超声诊断仪、终止妊娠登记簿、相关病历档案及药物管理等情况。
  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包括制订和完善生育过程跟踪服务和管理制度,B超等设备管理制度,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和报告制度,有奖举报制度,案件查处制度等,重点加强孕情跟踪、助产技术服务、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
  卫生和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处罚,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对拒不整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据相关法律进行严惩。
  专项督查(10-11月)。卫生人口计生、公安、药监、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督导行动,对各区、各有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治活动情况,门诊部、诊所、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落实专项治理行动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督查结果计入2012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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