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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通知
(杭工商商广〔2011〕153号)


各分局、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实施商标战略,鼓励引导企业争创商标品牌,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规定,市局决定开展2011年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续评工作,认定的工作程序、审查和评审的具体标准以及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见《关于印发〈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具体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程序〉的通知》、《关于印发〈杭州市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新申请认定商标范围:2009年1月1 日前注册的商标,同时要求自2008年1月1日后连续使用满三年。
  2、应续评申请商标范围:见附件3。
  二、申报时间及基本程序
  1、申请人(商标注册人)自愿提出认定和延续确认杭州市著名商标的申请,在2011年8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向申请人住所所在地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属分局(以下简称工商分局)进行申报。
  说明:今年因《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三个配套文件第一次修改和制定,经市法制办审查通过后于8月1日生效,因此集中申报杭州市著名商标的时间延后进行。今后每年的集中申报时间根据《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程序》的规定为每年的4月26日至5月31日。
  2、申请人可从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hzaic.gov.cn)下载或到申请人住所所在地工商分局领取《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经工商分局指导后,在申报截止时间内填写《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连同《认定杭州市著名商标申请报告》、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工商分局,提出杭州市著名商标的认定申请。
  申请延续确认杭州市著名商标的,申请人可采用同样方式填写《杭州市著名商标延续确认申请表》(见附件2),并连同《延续确认杭州市著名商标申请报告》、有关证明材料在申报截止时间内一并报送工商分局,提出延续确认杭州市著名商标的申请。
  申报材料制作和递交的具体要求见《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程序》。
  3、申请人在递交纸质申报材料的同时,必须在杭州市工商局互联网站(网址http://www.hzaic.gov.cn)上的“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栏目中填写并提交电子申报数据。
  4、各工商分局在受理申请人递交的申报材料后,按照《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程序》的要求进行初审,初审中发现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予以补正。经初审对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应当签署工商分局初审意见,以局行文方式形成《初审推荐报告》给予推荐,并在2011年9月20日前连同企业递交申请材料及证明材料一份向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集中报送;对认为不符合认定条件或未及时完成材料补正的申请,不予推荐报送,退回申请材料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5、市局拟于7月中下旬集中进行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辅导培训,培训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各分局应提前做好辖区内拟申请认定杭州市著名商标的申请人的摸底工作,按市局要求及时组织申请人参加培训。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今年是《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修改颁布后的第一年,标志着对杭州市著名商标的保护和培育工作上到一个新的台阶。由于认定的标准、工作程序都有较大变化,各分局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做好相应的组织工作,要认真学习、研究新的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以及三个配套文件的要求,依法、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工作。
  2、注重服务。各分局要加强对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宣传,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鼓励企业提升品牌声誉。应根据应续评杭州市著名商标名单及时通知辖区内的杭州市著名商标注册人启动延续确认申报工作。要对申请人做好指导工作,对申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可及时向市局反应。
  3、严格审核。各分局要认真核实申报的有关数据和材料,对审查合格拟上报的商标必须统一向企业社会责任有关管理机关部门征求意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推荐。对申请延续确认杭州市著名商标的企业,尤其是食品、药品行业,如发现有违法行为等损害杭州市著名商标声誉情况的,要在向市局提交的初审意见上如实反映出来。
  4、规范上报。各分局向市局推荐的商标必须以分局行文的形式上报,并排出推荐的先后次序,按规定提供相关的推荐材料。对放弃申请延续确认杭州市著名商标的企业要问明原因,在分局上报文件中进行说明。
  5、网上申报。根据权利阳光工作的需要,市局今年对杭州市著名商标管理软件进行了升级,并定于7月中旬开始试运行,市局将进行专门培训。今年要求所有的申请人都通过互联网络填报申请表的有关数据,工商分局要在网上受理申请并进行所有申报表中数据的审查、修补,在向市局上报纸质文件及申报材料的同时,通过网站管理软件上报申报表数据。请各工商分局于7月15日前上报操作人员工号、姓名、职务、审查权限,在8月1日正式运行前,各分局可组织部分企业进行测试使用,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局商广处反应,联系人:马骏,电话:86438489。

  附件:1、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2、杭州市著名商标延续确认申请表
  3、应续评杭州市著名商标名单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附件1:
杭州市著名商标
认定申请表

  申请认定的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章)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



  《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商标注册人

 

 

注册地址

 

企业、个体户

工商登记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行业类别

○工业 ○农业

○服务业

注册资本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办电

 

手机

 

内部商标事务

主管部门

 

申请人(企业)纳税所在区、县(市)

 

商标事务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办电

 

手机

 

是否设立商标专管机构

○是

○否

商标专管人员人数(人)

 

是否已制定商标管理规章制度

○是

○否

电子邮箱:

 

网址:

 

传真:

 

邮编:

 

申请认定的商标注册情况

商标注册证号

 

商标注册时间

 

该商标最早使用时间

 

商标有效期至

 

该商标连续使用时间

(年)

 

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类别:第   类

属于:○一般商标

○集体商标

○证明商标

商标是否经过转让

○是

○否

商标如有转让最后转让时间

 

 

核定商品或服务项目:

 

 

申请认定的商标(附该商标标识)图样

 

主要产品或服务:

 

企业商标在中国及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填写主要的5件商标)

国别

商标名称

申请时间

注册时间

注册类别

注册证号

 

 

 

 

 

 

 

 

 

 

 

 

 

 

 

 

 

 

 

 

 

 

 

 

 

 

 

 

 

 

 

注册商标

正在申请注册商标

商标件数总计(件):

 

 

其中:国内合计(件)

 

 

国外合计(件)

 

 

申请认定的商标使用与管理情况(需提供证明材料)

项目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产值(万元)

   

销售额或营业额收入

(万元)

   

 其中:出口额(万元)

   

利润(万元)

   

净利润(万元)

   

税收(万元)

   

 

 

主要销售或服务区域

 

 

 

    
  

行业排名(位)

市内

   

省内

   

国内

   

商标涉及产品或服务的广告发布情况(需提供证明材料)

项目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广告资金投入(万元)

   

广告覆盖地区范围

 

    
  

社会责任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证明材料)

序号

项目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1

质量监督

   

2

劳动和社会保障

   

3

安全生产

   

4

环境保护

   

5

税收证明

   

6

强制性管理产品(证书、文件)

   

7

打假维权

   

年度

2008-2010通过质量或是其他认证体系的情况

(需提供证明材料,填写主要的五条信息)

 

 

 

 

 

 

 

 

 

 

年度

2008-2010年度市级以上商标市场信誉与获奖情况

(需提供证明材料)

 

 

 

 

 

 

 

 

 

 

区、县(市)工商分局推荐意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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