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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根据上述职责,市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设2个职能处室。

  1. 口岸管理处

  负责全市口岸扩大开放、建设规划的制订并对执行情况跟踪,负责全市口岸和码头对外开放、临时开放、启用及关闭的申报,协调全市入出口岸客、货和交通工具的查验监管,协调国际航行船舶入出我市非开放港口、水域和涉外航修及冰鲜鱼直运出口工作,负责全市口岸查验单位设置、建设的规划及报批;协调、仲裁口岸涉外争议,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在口岸发生的涉外事件,协调处置口岸突发和应急事件;协调、指导、监督口岸外供商品经营、船舶与货运代理经营的相关事务;承担市口岸“大通关”建设的日常工作;负责地方电子口岸建设事务,指导、协调文明和谐口岸建设活动;负责全市口岸有关数据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

  2. 打击走私与海防处

  根据上级反走私工作部署,提出我市贯彻实施方案,负责制订全市反走私工作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跟踪,研究分析辖区走私活动情况和特点,提出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考核,协调各缉私职能部门与经济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组织跨地域、跨部门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协调走私大案要案查处,督促、指导查处群众举报的走私贩私案件,协调处置反走私突发和应急事件;牵头建设全市进出口企业守法诚信体系,组织开展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具体负责全市进出口企业守法诚信体系信息平台建设;负责全市打私和海防工作有关数据的统计和综合分析。

  拟订海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掌握全市海防动态,及时向委员会成员单位通报,组织调查研究,就海防重大问题向委员会和上级海防办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与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联系,协调各单位加强海防管理工作,按照委员会部署,组织开展海防军警民联防活动,协调海防重大突发事件有关事宜,协调辖区海上综合治理和专项治理行动;规划、指导、督促沿海地区海防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配合落实沿海地区军事设施安全保护;组织开展海防政策法规、基本知识宣传教育,理论研究、业务培训和海防史编撰;战时协助开展海防防卫作战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海防工作信息的综合分析。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和归口单位、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67名(含市法制办公室11名、市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7名),其中市政府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3名;市法制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市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26名(含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市法制办公室3名、市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2名)。市法制办公室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市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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