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资格审核、证件核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9. 承办市政府行政执法投诉案件,指导全市政府法制机构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投诉工作。
10. 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和应诉人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11. 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法制宣传。组织指导开展全市仲裁工作。
12. 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 受市委、市政府和委员会领导委托,调研起草以市委、市政府、委员会或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打击走私、海防管理、口岸管理的文件和讲话稿;协助市政府办公室起草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的反走私、海防、口岸管理工作请示。
2. 组织制订全市反走私、海防、口岸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研究对策措施,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打私、海防、口岸工作决策依据。
3. 负责组织全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牵头组织全市进出口企业守法诚信体系建设。
4. 负责全市口岸扩大开放和口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沟通地方政府与口岸查验单位工作,协调组织口岸“大通关”建设和文明和谐口岸建设。
5. 组织、协调全市海防工作,负责全市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6. 办理或协同办理市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议的相关提案、议案、意见。
7.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委员会领导交办的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室设13个职能处室。
1. 秘书一处
负责对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各类来文提出拟办意见,承办文电(包括电子文电)的收发、初审、印制、运转和归档;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机要和保密工作;管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印鉴和介绍信,承担阅文室管理工作;负责市长办公会议的议程收集、材料收发、会议通知等事项,参与其他全市性重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汇总市政府办公室每月工作安排;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内部的文字材料的起草;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