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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6. 代表市政府发布重要的政务活动新闻;了解市内外经济和社会动态,收集、整理、编发各类重要信息,负责指导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及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与管理。

  7. 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8. 负责联系、安排市级有关领导参加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及重要宾客的接待;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9. 负责市政府日常文书的处理工作。

  10. 归口管理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领导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市地方志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指导、联系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办公室、市无线电管理局。

  11. 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的工作。

  12. 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

  1. 承担统筹考虑、统一安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责任,拟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的制定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 起草或组织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 负责市政府授权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和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草案的征求意见和立法调研工作。

  4. 研究行政立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行政强制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订有关配套制度和措施。

  5. 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复议、应诉、赔偿案件的统计工作。

  6. 牵头协调行政调解工作。

  7. 组织实施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协调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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