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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市场主体增量行动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


  (一)进一步优化准入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市关于优化准入的各项政策措施,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引导更多社会资源成为创业资本,鼓励更多自然人及社会组织创办市场主体。认真落实服务直通直达、并联审批、上门服务、限时办结等制度,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畅通准入渠道,为市场主体提供“保姆式”的全方位服务,大力营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推动“市场主体增量行动”进高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商户,努力做到提前介入、上门服务、主动引导,大力支持全民创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扶持就业、支持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支持下岗失业工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特殊群体自主创业和就业;对弱势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只要不涉及前置许可,可实行试营业,试营业期间可不办理营业执照,试营业期满后继续营业的再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三)进一步强化项目服务。商务、招商、发展改革、工商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实行专班负责、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全程跟踪,主动为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和个性化服务,促使各类项目早落户、早建设、早投产。

  (四)进一步支持企业集团化发展。建立企业集团后备企业信息库,对入库企业实行专班负责、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调整产业结构,支持企业跨区域、跨行业兼并重组,走集团化发展之路。支持园区内企业实行集团化经营,着力打造产业集群。支持七大新兴产业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加快转型升级和产业调整步伐。

  (五)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搭建企业融资平台,支持企业以股权、商标权、动产和不动产进行融资,破解资金难题。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企业融资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服务。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争取国家创业投资基金支持,促进创投公司做大做强。大力引进各类创业资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大对后备上市公司的扶持力度,推进资产证券化,加快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上市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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