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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土地流转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三)8月底,形成全市专项检查工作报告和分区县整改意见书。

  (四)9月份,各区县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9月底向市农委提交整改报告。

  五、具体要求

  (一)土地流转专项检查工作报告要对各区县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门别类形成分区县的“整改意见书”,作为检查工作报告附件反馈给各区县。

  (二)各区县要根据整改意见书的要求和自身实际,在秋播工作之前做好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于9月底将整改情况专题向市农委书面报告。

  联系人:曾德云

  联系电话:52161139

  电子邮箱:shnjz@126.com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2年7月23日

  表一
  流 转 合 同 签 订 情 况 调 查 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份、亩、户
规范性合同签订情况未签订合同情况(农户自行流转1年以上的)
合同数流转面积涉及农户数其中委托村组统一签订的流转面积涉及农户数
合同数流转面积涉及农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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