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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大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县卫生局、先导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科学考核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加强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建设和规范管理,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1〕55号)和《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局制定了《大连市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大连市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体系建设,科学评价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开展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是科学评估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能力现状,明确卫生监督机构发展需求和方向,促进全市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措施,更是促进全市卫生监督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卫生监督绩效考核工作,将其作为事关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各地要加强对卫生监督机构考核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考核任务。要成立相应的卫生监督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绩效考核工作。大连市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组成如下:
  (一)大连市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范茗 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王文涛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郑 伟 市卫生局法制与卫生监督处处长
  戴学东 市卫生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处长
  鲁 平 市卫生局人事处处长
  殷小丽 市卫生局规划财务处处长
  刘 岩 市卫生局监察室主任
  杨 健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二)大连市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郑 伟 市卫生局法制与卫生监督处处长
  杨 健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副主任:张远方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李 平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成 员:王海光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副主任科员
  韩学军 市卫生监督所行政办公室主任
  李建发 市卫生监督所业务办公室主任
  高 磊 市卫生监督所法制稽查科副科长
  二、工作目标
  以建立科学规范的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机制为目标,以加强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建设和规范管理为重点,通过建立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更好的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城乡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旨在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进一步提高服务和执法能力,切实保障人民健康权益,促进卫生监督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确保考核工作透明和考核结果公正。
  (二)依法依规、科学评估。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三定"规定的要求,确定绩效考核指标。考核指标突出社会公益性,考核方法引入多方参与模式,进行科学评价。
  四、考核对象
  市内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五、考核内容及指标
  (一)卫生监督机构
  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绩效考核指标,市卫生局制定了《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业务指标》(以下简称《业务指标》)(附件1、2)和《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保障指标》(以下简称《保障指标》)(附件3、4),作为开展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的依据。
  《业务指标》包括:业务工作、综合管理、作风建设3项内容。根据有关指标的重要程度,设立了10个关键项。《保障指标》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设备装备4项内容。根据有关指标的重要程度,设立了8个关键项。《业务指标》和《保障指标》满分各为500分,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在指标内容设置上略有不同。
  (二)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
  各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单位性质,分别依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对本单位人员进行考核,并将廉政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各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单位的职责要求和工作实际,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执法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类制定具体考核指标,明确岗位责任,重点考核其工作完成数量、质量和效率以及职业道德、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
  六、考核的实施
  (一)考核的组织管理。卫生监督机构的绩效考核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分级负责。个人绩效考核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负责。
  1.市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并对市卫生监督所进行绩效考核。市卫生局将委托市卫生监督所对各地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对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核查,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各县(区)卫生局组织开展本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绩效考核,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做好本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
  (二)考核方式和形式。采用日常工作考核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包括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资料核查、知识技能考核、问卷调查、服务对象评议、综合评估等方式。
  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包括卫生监督机构自评和卫生行政部门核查两种形式。上级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绩效考核核查可采用专家组检查方式,专家组成员可由卫生、人保、财政、编制、发展改革、医学院校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原则上每年考核1次。
  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形式及考核周期由单位自行确定。
  (三)考核进度安排
  1.全市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工作于2011年6月启动。
  2.从2012年起,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纳入常态管理,业务指标每年考核一次,保障指标每两年考核一次。
  (四)考核程序
  1.正式考核前,由各单位按考核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2.正式考核时,负责实施考核的有关单位组成考核组,赴被考核单位进行现场考核,结合日常考核结果,经审核确认形成考核组意见,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3.考核结论经卫生行政部门复核后予以公布、反馈。
  4.卫生监督机构个人绩效考核程序由单位自行确定。
  七、考核等次及结果应用
  (一)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等次及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业务指标》得分≥450分,《保障指标》得分≥400分,且无2个(含)以上关键项得0分。合格:《业务指标》得分≥400分,《保障指标》得分≥300分。除优秀、合格外,其他为不合格。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表彰奖励、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档案。
  按事业单位管理的监督机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核定本年度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当年绩效考核获得优秀等级的,政府适当增加当年度财政拨款和绩效工资总量,其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的比例可提高到20%。
  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卫生监督机构,当年绩效考核获得优秀等级的,经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可按授奖种类和级别适当提高其工作人员年终考核获得优秀、嘉奖和立功的人员比例,名额分配向一线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
  (二)个人绩效考核等次及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工作人员岗位聘任、职称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等重要依据。考核结果记入个人绩效考核档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拉开档次,对考核等次或分值较低的工作人员扣减发放。具体发放办法、标准、扣减比例由各单位自定。单位主要领导的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发放,其绩效工资水平要与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保持合理的关系。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考核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提高对绩效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作为事关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绩效考核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精心组织部署,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考核工作任务要分解到人,确保绩效考核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要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实施,把绩效管理与现有的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等内容结合起来,避免重复考核,提高综合考核管理水平。
  (二)积极宣传推动,抓好贯彻实施。各地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将绩效考核的要求、目的和意义宣传贯彻到位。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制订本地区、本机构的考核实施方案和细则,研究制订配套的制度和文件。要积极争取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落实《保障指标》,完善机构建设等硬件条件,为推动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创造条件,保障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三)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工作实效。考核工作要实事求是,要客观真实地反映本机构工作实绩,相关数据资料要认真核查,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对考核工作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要重视绩效考核过程,通过考核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努力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水平。要重视绩效结果的应用,把绩效考核结果与调整工作重点、改进工作方式和评先评优等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对工作的评估、指导和促进作用。

  附件:
  1.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业务指标(市级)
  2.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业务指标(县级)
  3.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保障指标(市级)
  4.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保障指标(县级)
  5.参考附录

  附件1
  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业务指标(市级)(500分)

项目

指标要求

考核方法

分值

评分标准

1 业务工作

  

350

 

1.1 卫生行政许可(60分)

★ 1.1.1 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开展相关卫生行政许可工作

查阅许可档案,抽查20份审批材料;查看许可“窗口”公示材料和告知制度

15

有1例许可(许可依据、项目、程序、时限合法)不规范扣5分

1.1.2卫生行政许可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15

未一次性告知扣5分,未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扣3分

1.1.3 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资料完整,文书规范,许可建档率、按时办结率100%

26

1份许可资料不齐全或文书不规范的每件扣2分;1份未建档扣2分;1份未按时办结扣2分

1.1.4对申报的新改扩建项目预防性审查按时办结率100%

4

1个项目未按时办结扣2分

1.2 经常性卫生监督(170分)

 

1.2.1 食品安全工作(食品专项整治、食品安全标准管理、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和信息收集与报告等)有职责任务、有实施计划、有督查、有记录、有总结

查阅相关工作台账、资料

15

每1项任务台账不全扣4分

1.2.2每年公共场所直管单位监督覆盖率100%,建档率100%,量化分级实施率100%,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单位建档率100%

抽查各业务类型许可单位各5家,现场查看并检查相关台账、相关资料、相关卫生制度执行情况

15

缺经常性卫生监督文书有1家扣2分,未建档有1家扣2分,未实施量化分级有1家扣2分

1.2.3 每年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直管单位监督覆盖率100%,建档率100%

15

缺经常性卫生监督文书有1家扣2分,未建档有1家扣2分,监督少1次扣2分

1.2.4每年健康相关产品只管生产企业监督覆盖率100%,建档率100%

10

缺经常性卫生监督文书有1家扣2分,未建档有1家扣2分

1.2.5每年公共场所、供水单位等直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持证率100%,“六病”调离率100%

10

现场抽查5名从业人员,有1人无健康证明扣2分,有1人未调离扣2分

1.2.6每年直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监督覆盖率100%,建档率100%

10

缺经常性卫生监督文书有1家扣2分,未建档有1家扣2分

1.2.7每年直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场所监督覆盖率100%,建档率100%

10

缺经常性卫生监督文书有1家扣2分,未建档有1家扣2分

1.2.8每年直管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覆盖率100%,建档率100%

10

缺经常性卫生监督文书有1家扣2分,未建档有1家扣2分

1.2.9每年直管采供血机构监督覆盖率100%

10

缺经常性卫生监督文书有1家扣2分,未建档有1家扣2分

1.2.10每年直管学校监督覆盖率100%,建档率100%

10

缺经常性卫生监督文书有1家扣2分,未建档有1家扣2分

1.2.11每年直管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督覆盖率100%,建档率100%

10

缺经常性卫生监督文书有1家扣2分,未建档有1家扣2分

1.2.12 完成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方案、记录健全

抽查1份重大活动档案

10

无方案扣5分;记录不完整扣2分;未按要求完成卫生监督保障任务扣5分;发生责任事故扣10分

1.2.13现场快检设备完好率100%

抽查5件现场快检设备,并抽5名卫生监督员现场操作使用

15

有1件不能正常使用扣2分,操作不合格1人扣2分

★1.2.14 卫生监督执法文书书写规范

抽各专业共20份文书

20

有1份文书不规范扣1分

1.3 专项整治和抽检(30分)

★1.3.1 完成上级下达的专项整治和卫生监督抽检任务

 

查阅年度专项整治和卫生监督抽检相关资料

15

未按规定要求完成专项整治和抽检每项扣5分

1.3.2 制定年度专项整治和卫生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10

无工作计划扣10分

1.3.3 按要求上报专项工作总结

5

每项未按要求上报工作总结扣5分

1.4 查处违法行为(40分)

1.4.1 违法行为查处率100%

结合经常性卫生监督、上级交办、转办、信访举报记录

10

有1起未查处(或未发监督意见书)的扣2分,全年无一起实施一般程序罚款处罚的不得分,全年无一起实施听证程序行政处罚的扣5分

★1.4.2 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抽查不同类别行政处罚案卷共10件

20

有1起案件行政复议变更扣10分;有1起案件行政诉讼败诉或行政复议撤消行政处罚决定的扣20分

1.4.3 行政处罚文书完整、准确、规范

5

有1件案卷不符合要求扣1分

1.4.4 行政处罚办案时限规范,结案率100%

5

有1件案件未在规定时限内结案扣0.5分,1件未结案扣1分

1.5 宣传培训(20分)

1.5.1 有工作计划,有相应的工作记录和宣传培训资料

查阅相关材料

查阅宣传资料、声像资料、展牌等

2

无工作计划或工作记录或宣传培训资料扣2分

1.5.2 开展卫生监督员经常性业务培训,新录用卫生监督员岗前培训不少于50学时;卫生监督员(经常性培训)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30学时

5

无培训计划扣1分;无培训记录扣2分;未达到培训学时要求的每1人扣1分

1.5.3 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3

未完成扣3分

1.5.4 举办管理相对人集中培训班,每年不少于4次

3

培训班每少1次扣1分

1.5.5 媒体对卫生监督机构和执法工作的正面宣传报道情况

7

中央级媒体每报道1次加3分;省级媒体加1分;市、县级媒体加0.5分,加满即止(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内部媒体不予计算)

1.6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10分)

1.6.1有健全的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报送流程、信息安全管理、资料的保存与利用、培训和考核评估等内容

查阅相关资料、记录;现场检查和抽查

2

未建立管理制度的扣2分,管理制度中应明确的内容每缺1项扣0.5分

1.6.2有专职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员

2

无专职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员扣2分

1.6.3按照《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完成信息报告

6

未按规定时限上报,伪造篡改数据的、未按照规定程序填报审核的、有缺项和漏项的,每发现1处扣1分,未及时更新扣1分

1.7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15分)

1.7.1 有组织、有预案

查阅相关台账资料、记录

5

无组织体系扣2.5分,无预案扣2.5分

1.7.2 年度内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各不少于1次

5

年度内未开展培训扣2.5分,未开展演练扣2.5分

★1.7.3 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信息报告及处置工作及时规范,有相应的处理记录

5

1起未按规范处置扣2分,未按规定程序上报扣1分

1.8 计划外任务(5分)

1.8.1 按要求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结合日常检查的情况,查阅相关台帐

5

未及时完成任务每项扣5分;未按要求完成任务每项扣5分

2 综合管理

  

80

 

2.1内部考核(20分)

★2.1.1 对内设机构实行综合目标管理,制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目标管理的实施细则,每个人有明确的岗位职责

查阅考核制度、考核指标、要求和档案

10

无目标考核责任书或实施细则扣5分,无考核记录扣5分

2.1.2 建立人员考核制度,健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指标和要求,人员年度考核记录健全

10

无考核制度扣5分,有1人缺考核记录扣2分

2.2政务公开(20分)

2.2.1卫生监督机构基本情况、执法依据、卫生监督制度、工作动态、卫生行政许可、卫生监督检测情况、卫生行政强制及处罚情况、大要案查处、听证等情况向社会公开

查看网站、公示栏、图书资料、媒体资料、指示牌、文书等;查看许可窗口公示材料

20

未公开信息扣20分,信息公开缺1项扣2分

2.3 稽查管理(20分)

2.3.1 制定年度稽查工作计划

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现场检查卫生监督员着装风纪;结合文书抽查检查监督员持证情况

5

未制定稽查工作计划扣5分

★2.3.2 对本单位卫生监督员行政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进行稽查,每年不少于2次

10

每发现1名着装风纪不规范的扣1分;每发现1名无证执法的扣5分;稽查次数少1次扣2.5分;稽查内容不全1次扣1分

2.3.3 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卫生监督员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稽查,每年不少于1次

5

未开展层级稽查扣5分

2.4 信访举报(10分)

★2.4.1 建立24小时信访举报电话处理制度

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3

未公示信访举报电话扣1分,未按制度接访扣2分

2.4.2 有专门部门负责投诉举报的受理

查阅相关台账,抽查10份投诉举报案卷

2

无专门部门受理扣2分

2.4.3 规范处理,记录完整,及时反馈,按时办结率100%

5

记录不完整、处理不规范各扣2分;未按时反馈处理结果扣1分;未按规定办结的,有1起扣1分

2.5 档案管理(10分)

2.5.1上年度文件材料按照归档要求在6个月内归档保存

查阅相关台账资料

10

未完成归档扣5分,抽查5份档案,有1份不符合归档要求扣1分

3 作风建设

  

70

 

3.1 职业道德和惩防体系建设(20分)

3.1.1 实行首问负责制;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卫生执法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结

合平时工作检查有无违

法违规违纪行为

10

未实行首问负责制扣2分;未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扣1分,发现并经查实的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行为根据情节扣分,情节严重的扣10分

★3.1.2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制度;签订工作责任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违纪人员按有关制度处理

查阅相关台账资料、职工座谈走访

10

未建立制度扣5分;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扣分,情节严重的扣10分

3.2 满意度调查(30分)

★3.2.1 管理相对人满意度达85%以上

召开管理相对人座谈会;查阅许可目录,抽取50家发放满意度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

10

满意度低于85%的,每降1%扣1分

3.2.2 职工满意度达85%以上

抽20名职工召开座谈会,并发放满意度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人数少于20人的机构全体参加)

10

满意度低于85%的,每降1%扣1分

3.2.3 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处(科)室满意度达85%以上

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处(科)室发放满意度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

10

满意度低于85%的,每降1%扣1分

3.3 收到表彰奖励情况(20分)

3.3.1 获得市(厅)级以上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文明单位、先进集体、五一劳动奖章等);获得市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

查阅相关文件、证书、奖牌等

20

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加10分,获市(厅)级表彰加8分;获省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7、6分,获市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加满为止(同一项目同时获得省、市表彰的按较高等级加分,不累计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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