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举行“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试点启动仪式的通知
(冀卫医〔2011〕135号)
石家庄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改善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患关系和谐,我厅决定举行全省卫生系统“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试点启动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1年12月5日上午8︰30-9︰00,8︰20入场完毕。
二、地点
河北省人民医院门诊大厅
三、参加人员
省卫生厅厅长、主管厅长,医政处和厅机关党委负责人,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红十字会、河北医科大学有关领导,石家庄市卫生局负责同志,部分驻石省直医院、石家庄市市直医院主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省人民医院志愿者代表、社会志愿者代表,全省卫生系统优秀志愿集体和个人代表等。
四、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