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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暑假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暑假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琼教办〔2011〕40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7月5日,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新蕾幼儿园1名幼儿在被送回家门口后,被幼儿园接送车倒车撞倒身亡;7月5日,三亚荔枝沟中学3名女生骑坐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撞在路边翻车,死亡2人,重伤1人,仍在抢救;7月6日,三亚南田农场海燕小学3名学生在公田岭水库溺水身亡;7月8日上午,儋州市新州中心校赤坎地教学点三名女学生结伴放牛,回家途中在虾蟹塘坝上踩塌松土滑落水中溺水身亡。暑期刚至,就发生了几起伤亡或重大伤亡事故,学生安全工作的形势十分严峻。请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千方百计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尽最大努力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安全、愉快、健康的暑假。现就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安全教育责任制
  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务必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不留死角,不埋隐患,不留漏洞。要加强家校联系,进一步落实未成年学生法定监护人假期管理责任。各中小学校要立即召开一次班主任会议,进一步部署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并通过家访、家长学校、致电或致信学生家长,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家校对接工作,做好学校与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学生假期安全管理对接工作。
  二、加强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防溺水、防汛、防交通事故、防地质灾害、防骗、防盗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一要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前期通知要求广泛开展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报、班会和宣传橱窗,结合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强化对教师、学生、家长的游泳常识和安全知识教育,切实提高每一个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坚决避免学生因擅自下水游泳玩耍和盲目施救等原因导致的溺水身亡。要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检查河流和水塘边警示标牌和安全实施是否完好、栏杆是否结实,防患于未然。
  二要加强汛期安全教育。要运用多种载体向师生宣传雷击、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特点和预防知识,教育学生不到危险区域玩耍逗留,在雷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要尽量留在家中或其它安全场所,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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