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杨府办发[2003]5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为预防和减少社区火灾,保障市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建设“安居乐业”现代化新型城区,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沪公发[2003]31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领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推进社区消防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保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抓好城市社区消防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工作目标,稳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强化社区消防自治功能,促进社区消防安全。
二、总结社区消防工作经验,不断开拓进取。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回顾总结推广社区消防试点工作的经验,找准消防工作薄弱环节,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竭尽全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消防宣传活动,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广大市民的防火安全意识,努力建设“政府引导、社会支撑、群众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新格局。
三、部门联动,协同作战,进一步推广社区消防工作。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等职能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并会同区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社区消防试点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各街道、镇、居委会在社区消防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总结、完善、充实和提高社区消防工作,积极发动群众做好推广工作,切实落实社区消防工作责任,努力把区社区消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三年九月三十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
为预防和减少社区火灾,保障市民群众安居乐业,根据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2]61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以人为本、居民自治”的原则,进一步整合社区消防资源,强化社区消防自治功能,落实社区消防工作责任,逐步推进社区消防工作由政府行政管理向社区高度自治模式的转变,促进社区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