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在本区各街道、镇组建社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实施意见的通知
(杨府办发〔2003〕4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在本区各街道、镇组建社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关于在本区各街道、镇组建社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区各类民间组织在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沪委办[2002]16号)的要求,结合区的实际,现提出在本区各街道、镇组建社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社区中民间组织发展的新情况,从创新组织载体着手,通过建立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的形式,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发展社区和社会民主,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打破部门和区域界限,整合社区资源,为驻地在本社区的各级各类民间组织服务,理顺社区中民间组织与其他各类组织的关系,探索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形式管理、服务民间组织的新方法,寓监督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开创社区社会管理和党建工作的新格局。
二、指导原则和工作方法
(一)指导原则。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创造各种条件,形成配套机制,政府积极主导,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共同参与,大力支持、培育和发展适合时代特征、中国特色和上海特点的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二)工作方法。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在建立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巩固。
三、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功能定位
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作为组织载体和长效管理机制的创新,具有整合资源的综合型功能。
一是服务民间组织的功能。为社区中的全国、市、区级民间组织、涉外民间组织及其他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如,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民间组织的方针政策,提供民间组织的信息,开展民间组织相关的业务培训和咨询服务。针对民间组织发展和管理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组织专题报告会、举办系列讲座、召开座谈会、举办研讨会等方式,对民间组织负责人和管理干部进行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