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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柔区落实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1—2015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控制施工扬尘。强化建设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继续严格落实“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工地车辆100%冲洗车轮,拆迁工地100%洒水压尘,暂不开工处100%绿化”等“五个100%”要求。在建设工地开展高效车轮清洗技术示范和推广,促进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进步。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创新绿色施工监管机制,抓好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精细化管理,将施工企业扬尘污染记录作为不良信息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定期公布。加强执法检查,突出重点季节、重要时期、关键时段监督管理,增加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遏制扬尘污染反弹。
  治理渣土遗撒。强化渣土运输单位主体责任,完善运输公司资质认证、车辆密闭运输备案、运输遗撒治理资金保障以及年检复查制度。开展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新工艺改装,扩大绿色车队规模。充分利用新技术,形成覆盖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渣土运输车辆遗撒监控系统。
  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水平。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设备比重,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每日对重点地区(滨湖公园地区)、主要道路(滨湖北街、滨湖南街、青春路双阳宾馆段、迎宾路怀柔一小段)进行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研究制定区域道路尘负荷监测评估方法,完善道路清扫保洁考评和信息公开办法。
  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研究制定扬尘污染控制区达标评比和考核办法。以控制施工扬尘和渣土遗撒、开展裸露地面治理、加强道路清扫保洁为重点,组织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活动。到2015年底,扬尘污染控制区面积不低于建成区总面积的80%。
  (五)生态建设与修复工程。
  扩大城区、重点镇及农村地区绿化。进一步推进“山区绿屏、平原绿网、城市绿景”三大生态屏障建设。到2015年底,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58平方米,全区林木绿化率达到76%,森林覆盖率达到53.15%。开展低效林改造、中幼林抚育和森林健康经营,提高生态服务功能。
  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对金属矿、石灰矿和采砂厂、采石场等关停废弃矿区治理,恢复生态植被和景观。到2015年底,完成矿区内开采岩面的有效治理工作,辖区生态环境和景观效果明显改善。
  (六)环保新技术应用工程。
  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应用。鼓励公交、邮政、环卫、物流和出租车等行业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到2015年底,区属企业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量达到适当规模。
  加强车用油品清洁技术应用。实施国家第四阶段以上柴油车添加氮氧化物还原剂的监管机制。在储油库对车用汽油和柴油添加清净剂。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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