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柔区落实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1—2015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怀政发〔2011〕17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怀柔区落实〈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1-2015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怀柔区落实《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1-2015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市政府近期发布了《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1-2015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是今后一个时期内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为确保《行动计划》的贯彻实施,现提出本区落实方案如下:
一、本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十一五”时期,本区以北京举办“绿色奥运”和国庆60周年庆典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实施一系列大气污染控制措施,逐步调整能源结构,污染减排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空气质量位居全市前列。2007年、2009年、2010年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比例分别为78.0%、86.8%、83.3%,位居全市第一。2010年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05年分别下降42.5%、2.4%、17.2%。但是,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等主要指标仍存在超标趋势。
“十二五”时期,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辖区空气质量面临着削减污染物“存量”和控制污染物“增量”的双重压力。市政府下达本区“十二五”时期末(2015年)的空气质量目标为: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0年下降5%,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比例达到85%。结合辖区现状,本区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更加艰巨,提高空气质量的空间越发狭小,大气污染防治必须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怀柔区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辖区生态文明水平,以保持提高辖区空气质量为目标,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主线,严格源头管控,深化结构调整,强化污染治理,推进部门联动,为建设京郊经济强区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