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政策措施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修订和完善《云南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实施细则》,制订《云南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实施规划》、《云南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实施办法》、《云南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工作方案》等,完善报废拆解各项政策措施,规范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的管理。
(三)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监管
由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公安、环保、工商等管理部门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实施监督和管理。一是通过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年度检查,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管理制度、拆解场地、《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使用、技术档案、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对年检达不到要求的企业,给予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的处理;二是强化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的适时交叉检查和行政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做出处理;三是依法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严肃法纪,规范经营行为。
(四)培育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骨干企业
积极探索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行业的科学管理模式,加快培育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骨干企业,鼓励企业走集团化发展道路,跨地区兼并重组,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通过扩大企业规模、优化行业资源、完善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逐步解决我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经营规模难以扩大、拆解工艺较为简单、管理水平较为粗放等问题。
(五)提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技术水平
鼓励回收企业同科研院校、汽车生产厂家、进口总代理商联合,加快科技创新,拓展经营模式,提升汽车产品回收拆解利用的科技含量,推动科技成果转换,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努力实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同步发展。
(六)推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
率先实施昆明、丽江、大理、楚雄、昭通等5州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重点抓好“一个中心”省会城市、“一个特色”州市企业的升级改造示范试点。在此基础上,用两年时间完成全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达标任务,促进我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集中拆解、机械化处理和规模化经营。
(七)强化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通过学校、行业协会等相关组织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政府有关部门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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