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安监局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浦东新区安监大队,各街道、镇、开发区安监队: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新区危险化学品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现将《浦东新区安监局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按照执行。
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浦东新区安监局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确保浦东新区城市公共安全,进一步优化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企业的规划布局,根据国务院《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整专项补助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布局调整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浦东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调整方式)
本办法所指的调整是指企业进行关闭、停产、搬迁或转产,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相关许可必须实施注销。
第三条 (调整对象)
申请危险化学品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的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取得市安监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取得市安监局核发的储存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不在市级以上工业区内,大量使用危险化学品,存在较大危险危害因素。
调整过程中,已享受相应政府动迁补偿的,不得同时申请危险化学品企业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
第四条 (职责分工)
浦东新区安监局(安监处)总体负责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的部署、实施和推进,并对新区安监大队、各街道、镇、开发区安监队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同时负责与新区经信委工业处和市安监局的相关工作协调和信息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