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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巡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沟通与协调,积极争取设立本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以完善考核机制为抓手,通过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将有限的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以“以奖代补”方式实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促进建筑节能工作整体向前推进。
  (二)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今年是示范工作验收年,武汉、襄阳、钟祥、鹤峰等第一批示范市县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督促示范项目加快建设步伐,已竣工的项目要抓紧委托能效测评机构进行能效测评,确保示范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并按照《关于加快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09]116号)要求, 组织示范项目验收,做好国家验收评价准备。其他示范市县也要抓好示范项目管理,落实并启动示范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扩大示范效应,确保按计划完成示范任务,促进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上规模、上水平。
  (三)积极推动绿色建筑健康发展。要依托《湖北省绿色建筑技术指南》,结合各地实际,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各级管理人员要掌握绿色建筑标准及应用技术,熟悉推广绿色建筑的相关政策法规,通过形式多样的技术培训、现场观摩,亲自感受绿色建筑的宜居环境,让全省从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的从业人员了解和掌握绿色建筑技术。
  各市州要积极配合省厅组织的专家,对各地正在实施的绿色建筑项目进行现场指导,同时提升自身能力,帮助建设单位寻求“四节一环保”技术应用的综合解决方案,在满足绿色建筑一、二、三星标准的同时,使建筑增量成本控制在合理区间,通过方案优化,促进绿色建筑健康、高效、可持续地发展。
  (四)提高建筑节能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为及时掌握全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信息,促进管理决策的科学化,省厅已开通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信息报送系统。该系统分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用户,包含信息填报、汇总报表、统计查询、系统管理等功能,通过自下而上的信息采集和自上而下的信息发布,连接各级用户,动态管理全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信息,可供各级住建部门使用。通过这个信息系统,能够准确而快速地掌握全省及各地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型墙材生产与应用等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为宏观工作决策和实施有针对性的工作指导以及工作目标考核提供依据。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认识落实好这项工作,要以信息管理系统的启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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