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快发展楼宇经济。对楼宇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开展提升楼宇品质、促进产业集群、提高经济产出等活动给予扶持,提高楼宇经济贡献。
四、促进企业重组整合
(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公开、公平、公正的政策环境。
(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对列入市级支持的重点项目,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对项目建设单位给予扶持,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
(十一)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要求,且有上市意愿的企业,按企业改制、上市辅导等阶段给予扶持,引导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增强企业竞争力。
(十二)加大投融资服务力度。设立虹口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按照市场选择的方式,对符合本区发展导向的创业型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加快吸引优秀创业资本和项目集聚虹口。
五、整合财政专项资金
(十三)设立虹口区“转方式、调结构”专项资金。对符合本区产业发展导向的内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等,通过贴息贴费、租金补贴、员工培训补贴、购置设备补贴、研发投入补贴、技改投入补贴、人才引进补贴等方式给予扶持,努力降低企业商务成本,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十四)聚焦符合本区发展定位的重点产业和发展项目。重点扶持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一区一街一圈”产业集聚和功能提升,鼓励企业加快自主创新和参与节能减排。不符合本区发展规划的项目、房地产企业以及高能耗、高污染等国家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不予扶持。
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十五)支持人才培育和集聚。对高层次、国际化和本区紧缺人才,在投资、创业、培训、居住等方面给予资金资助,对其办理户口、居住证以及子女入托、入学、就医等方面提供优先服务,对为区域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奖励。
七、其他
(十六)对为区域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需突破上述政策的,实行“一事一议”。
八、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