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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劳动局《闸北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6、探索完善培训机制,提升创业培训实效
  劳动保障部门、各街道(镇)要大力推进实施创业能力测评项目,做好测评引导、结果分析、咨询指导等工作,使创业能力测评系统发挥实效,并建立和完善创业咨询指导制度,做好测试者的创业信息管理和跟踪指导,实现对创业者的动态管理服务。教育、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实施“测评、培训、模拟、见习”的创业能力提升模式,为大学生及其他意向创业者提供更为全面、系统和有效的创业能力培训。劳动保障、工商、投资促进中心等企业服务部门和各街道(镇)要积极鼓励发展经营状况较好、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作为创业实训基地和创业见习基地,为意向创业者提供涉及策划、营销、财务等创业经营管理环节的见习岗位,丰富意向创业者的实践经验、提升创业能力。教育、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培育和发展专业化的创业教育和培训机构,增强创业培训实效,并在市政府补贴创业培训项目范围之外,结合我区经济产业发展的需求和创业者的实际特点,探索实施具有我区特色的创业模块培训,2009年力争全区创业培训、辅导、测评量达到1000人次。
  7、完善创业服务网络,提升创业服务水平
  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充实创业专家队伍,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扩大由企业、行业专家组成的公益性的创业指导志愿者团队,探索丰富专家志愿者服务方式,深入社区、校区、园区开展创业咨询和指导服务。已创建成为充分就业社区的共和新路街道、大宁路街道、芷江西路街道、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街道要积极探索在社区内建立创业专家咨询服务站点,为社区居民就近提供创业指导、咨询服务,巩固充分就业社区的创建成效,提升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水平,形成区、街两级的创业服务网络。各部门、各街道(镇)要积极推动在成功创业者中建立创业者协会、创业者俱乐部等创业者自律服务组织,培养创业者自我管理、自律服务的意识。各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发动、扶持和培育优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为各类创业者提供各种针对性、有效的、个性化的委托代理、项目评估、财务记账、法律事务等各种创业服务,完善条块结合的区域创业服务网络,提升我区创业服务的整体水平,发动社会力量共同营造良好创业环境。
  8、整合市、区政策资源,推进我区创业工作
  各部门、各街道(镇)要积极利用市扶持创业的有关小额贷款担保、初创期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和创业场地房租补贴等政策,解决创业者在资金、场地、能力等方面的瓶颈问题。经委、科委、投资促进中心、工商、税务、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要进一步整合、聚焦、充实我区现有创业扶持政策,实施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税费减免、贷款担保、贷款贴息、房租补贴、转制补贴、带动就业补贴、青年创业补贴、创业园区补贴、购买创业服务补贴、特色创业培训补贴等政策,对大学生依托科技研发成果实施的创业和失业人员的灵活创业给予重点支持,形成一系列“显实效、广覆盖、可操作、持续性”的创业扶持政策,使创业者在符合区域经济产业导向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各领域内积极创业、带动就业。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是政府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各部门、各街道(镇)要在相关的政策扶持、资源集聚、资金投入和优化管理等方面切实加强工作力度,并定期向区促进创业工作小组报告在创业政策、融资支持、经营场地房租补贴、税费减免和补贴、创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推进情况,确保我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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