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引导游客树立“我们大家的世博”和“人人都是东道主”的意识,自觉遵守园区各项管理规定,配合和服从园区工作人员及带队导游的指挥引导,做到“观博七不”:
(1)不在入园、入馆、观演排队及乘坐园内公共交通时争先插队;
(2)不乱扔垃圾;
(3)不在展馆内及观看室内演出时接听手机、大声喧哗;
(4)不随意触摸展馆内展品及有关设施,不在有禁令提示不准拍摄的展馆拍照摄像;
(5)不在选购商品时随意拆除外包装,不损坏纪念品;
(6)不用饮用水洗漱;
(7)不在休息座椅上躺卧。
4、认真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5、尊重各国、各族人民的风俗习惯和传统礼仪;
6、不发生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道德规范、有损世博文明形象的行为。
五、时间节点及评选方式
1、活动自2010年6月2日至10月31日。
2、召开全市旅行社行业服务世博暨文明观博工作大会进行部署动员,下发活动通知,并由活动主办方向有关旅行社统一发放“文明观博旅游团队”申报表。
3、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及市属旅游集团公司对各旅行社团队观博阶段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形成推荐名单,分别于6月25日、8月25日、10月25日前,将推荐旅行社名单报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市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专业测评队伍及市民巡访团,于活动期间,对园区内旅游团队的文明观博情况进行各种形式的抽查及问卷调查,严格按照测评标准考核。
5、评选结果共公布三次,时间分别为2010年7月1日、9月1日、11月1日。每次获奖名额为100家,同时每次在获奖旅行社中依据带团成绩评选出文明示范导游300名,由主办方统一发放荣誉证书及其他奖励。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
各区县文明办、旅游管理部门及旅行社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创建活动,纳入世博工作考核目标和公众满意度测评,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责任,并将此测评作为相关人员业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世博盛会为契机,以主人翁的态度,为提升全市旅游行业形象和城市文明程度出力。
2、精心组织
要制订专项工作计划,完善实施创建活动所需的各类制度、标准、措施、进度、责任,并做好活动有关记录。通过此次活动为本市旅游行业培养人才,锻炼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