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旅游局关于世博期间在本市旅行社行业开展“文明观博旅游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旅游局关于世博期间在本市旅行社行业开展“文明观博旅游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沪旅〔2010〕101号)


各区县文明办、旅游局,本市各旅行社:

  举世瞩目的2010上海世博会已隆重开幕,吸引了大批海内外游客汇聚申城参观、游览,给上海这个国际化大都市带来了史无前例的旅游高峰。为进一步提升上海世博会的整体文明形象,调动广大观博游客共同营造安定、祥和、文明的观博氛围,上海市文明办、上海市旅游局决定联合开展“文明观博旅游团队”创建活动,特制订方案并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文明观博旅游团队”创建活动,提高观博主要人群--团队游客的文明素质,提高上海市旅游行业管理服务水平,以世博园区为主要阵地,提升上海世博会整体文明形象,为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盛会作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1、成立上海市“文明观博旅游团队”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道书明(市旅游局局长)
  陈振民(市文明办巡视员)
  副组长:朱响应(市文明办副主任)
  朱承蓉(市旅游局副巡视员)
  下设活动办公室,具体落实创建活动有关工作。
  主  任:曾崇信(市文明办活动指导处处长)
  杨  凡(市旅游局市场管理处处长)
  副主任:丁小硕(市文明办活动指导处副处长)
  顾建斌(市旅游局市场管理处副处长)
  成  员:高  翔、徐金晨、王翊婷、赵庆军

  2、市旅游质监所、市旅游行业协会及上海市市民巡访团协助推进工作。

  三、创建范围
  本市世博旅游指定接待旅行社及相关旅行社组织接待的15人以上的国内游客观博团队。

  四、创建内容
  参与创建的有关旅行社组织和团队须落实以下工作内容:
  1、以带队导游为贯彻创建活动的责任人,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及集团公司要组织导游队伍进行文明观博专题培训,使导游增强对游客实施文明宣教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2、明确导游对游客实施宣教的具体形式和内容,以车内集中宣教和游览现场流动宣教相结合,做到“上车前有提示,上车后有宣讲,下车后有引导,返车后有小结”;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